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关于选举第八届理事会理事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专业委员会主任: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焊接学会:

各大学、科研单位、生产企业:

根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总会)章程规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理事会将于2007年6月进行换届改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步骤及内容通知如下:

、改选原则

1、 根据总会章程规定及学会发展需要,第八届理事会人数不得超过80人;

2、 为了便于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开展工作,按照《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理事会改选条例》规定,新一届专业委员会主任原则上当选为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3、 为了加强与地方焊接学会的合作关系,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焊接学会将推选出一名代表,经理事会协商通过后,进入第八届理事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焊接学会因改选或人事变动时,可自行更换参加理事会代表;

4、 为了使理事会有更大的代表性,每个单位只能推选一名理事候选人代表该单位参加选举;

5、 为了加大科研成果为生产实际服务的力度,新的理事会将继续扩大企业界的代表。

二、新一届理事会结构

1、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

2、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焊接学会推选出的代表;

3、 除去以上的名额外,其余名额为:大学、科研单位占1/2;生产企业占1/2。

三、候选人条件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焊接事业、关心学会发展、能够参加学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完成学会交代的各项任务。

2、 在教学、科研或生产经营管理方面有较高的造诣。技术职称原则上应在副高职以上(包括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

3、 年龄方面原则上应为任期内不退休者。

四、理事候选人的推荐

1、符合候选人条件的现任理事,如愿意继续担任第八届理事会理事,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推荐本人作为候选人;如本人不再担任理事,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其他候选人一名,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作为理事候选人;

2、请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组织本专业委员会推荐出新一届专业委员会主任作为理事候选人;

3、请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焊接学会推荐一名代表作为理事候选人;

4、请各有关大学、科研单位、生产企业推荐一名代表作为理事候选人;

5、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截止至2007年4月30日前。

五、改选工作日程安排

1、 换届改选工作将于2007年6月在上海召开的“第七届四次理事会会议”上进行,届时将改选出新一届理事会。

2、“第八届一次理事会会议”将于2007年10月在合肥召开,会上将选举出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

3、秘书处将选举结果上报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并在批准生效后通知新当选理事本人及所在工作单位。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

2007年2月10日

 

附件一、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二、推荐程序及填表须知

附件一: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第八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填表日期:             

  

 

性 别

 

出生日期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E-mail

 

   

 

  

 

最后学历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外语水平

语种:

水平:A、可做同声翻译  B、四会  C、一般

参加学会活动能力

A、能够参加全部活动;

B、能够有选择的参加学会活动;

C、因经费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学会活动。

参加学会工作能力

A、必要时,能够为学会活动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B、有精力/能力为学会活动承担一定的组织工作;

C、有精力/能力组织或动员本系统人员承办或协助学会组织某些重大活动(如举办国际会议、全国学术会议等);

D、具有良好的外语功底及经济能力,能够承担学会的外事工作、代表学会出国参加学术活动或相关工作会议;

E、有精力/能力提供条件,协助学会创收。

其他特长

 

被推荐人意见

签字:

推荐人

意见

(注1)

签字:

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推荐地方学会或专业委员会意见

(注2)

盖章

1:七届理事推荐本人为新一届理事候选人时,无需填写推荐人意见一栏。

2:非地方学会和专业委员会推荐的理事候选人无需在此栏盖章。

附件二: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

第八届理事候选人推荐程序及填表须知

一、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理事候选人的程序: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本届专业委员会开展主任改选工作。改选结果揭晓后,在《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第八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推荐地方学会或专业委员会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交至被推荐人处,由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于2007年4月30日前邮寄至学会秘书处。

二、七届理事推荐新一届理事候选人程序:

七届理事若推荐其他候选人,应在《推荐表》中“推荐人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并签名,后交至被推荐人处,由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加盖公章;若七届理事推荐本人为新一届理事候选人,则无需填写“推荐人意见”一栏,但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并将《推荐表》于2007年4月30日前邮寄至学会秘书处。

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焊接学会推荐理事候选人的程序: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焊接学会确定人选后,应在《推荐表》“推荐学会或专业委员会意见”一栏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交至被推荐人处,由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于2007年4月30日前邮寄至学会秘书处。

四、单位推荐理事候选人的程序:

相关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应在《推荐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交至被推荐人处,由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并签名后于2007年4月30日前邮寄至学会秘书处。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111     邮编:150080

联系人:黄彩艳

电话:0451-86322012-1006       传真:0451-8633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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